招聘30人1個崗位
因工作需求,江山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男性輔警30名,均為執(zhí)法輔助勤務崗位,列入市公安局輔警編制。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4.江山市戶籍;
5.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1986年2月25日至2008年2月25日期間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著夏裝裸露部位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男性身高170cm以上。
8.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條件
1.根據(jù)《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下列人員應聘輔警的,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退役軍人;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4)見義勇為人員;
(5)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公開招考。(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報名地址:江山市公安局門衛(wèi)室北側(地址:江山市環(huán)城西路147號)。3.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表一份、戶口本(復印地址頁與本人頁兩頁)、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個人信用報告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寸免冠近照1張。
4.資格審查:根據(jù)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5.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70-4043365。(二)體能測試
1.測試項目:1000米、4×10米,具體標準見附件2,體能測試通過者進入筆試。
2.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按招考計劃數(shù)1:3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測試分數(shù)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3.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未達到合格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詳見附件3。
報名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宜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或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招聘資格的,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七)錄用及待遇錄用后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年收入8.5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另外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其他事項1.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在各科目考試測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3.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本次招聘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等過程成績、對象公布都在江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網(wǎng)頁公布。
5.本次編外人員招錄設遞補制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后未被錄用人員為遞補人員,如招錄單位有職位空缺,根據(jù)最后得分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時間自招錄人員正式確認錄用時間起算。遞補人員需按規(guī)定流程進行體檢、考察、錄用等程序。
6.本公告由江山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